常德一男人不合法捕鱼被采纳刑事强制措施

发表时间: 2024-01-26 02:13:28 发布于:官方网站下载app

  11月10日,常德安乡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联合县畜水中心渔政站,捕获不合法捕捉嫌疑人一名,现场抄获渔获物1.52公斤。

  11月10日晚8时许,安乡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所长罗代军带领民警周国良与县畜水中心渔政站工作人员一同联合巡查中发现,在安乡县松滋河自来水泵站北侧处,一男人正在用不合法捕捉渔具三层渔网捕鱼。随即民警联合渔政站工作人员将该男人当场捕获,当场收缴扣押四条三层渔网及渔获物。

  嫌疑犯嫌疑人曹某兰(男,57岁,安乡县深柳镇人)供述,他于近期从广州打工回家歇息,在河滨漫步时,看见有人垂钓,便产生了想搞点鱼吃的主意,所以购买了4条三层丝网,在家中放了两天。

  11月10日晚6时许,吃完晚饭的曹某兰穿上水裤,带上丝网,撒到松滋河自来水泵站北侧。到了晚上8时许,曹某兰收网时,被正在巡查的民警及渔政站工作人员当场捕获。

  曹某兰对其在11月10日晚6时许至8时许,在禁渔期禁渔区内,在松滋河自来水泵站北侧,选用不合法捕捉东西四条三层渔网进行不合法捕捉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现在,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不合法捕捉罪被依法采纳刑事强制措施。案子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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