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民留意了有人在湘江边捕鱼被判刑

发表时间: 2024-02-15 03:27:51 发布于:官方网站下载app

  本年8月初,因为闲着无聊,张某强来到长沙市开福区北辰定江洋邻近玩耍。期间,张某强萌生了买渔网来江边捕鱼吃的主意。

  8月12日,张某强在开福区湘江世纪城邻近花了120元,购买了两张“三层刺”渔网,一张长为40米,另一张长为35米,高均为1米。回家后,张某强找来两个大的空矿泉水瓶绑在渔网上,作为符号。

  8月16日清晨2时,张某强来到北辰定江洋水域将事前购买的两张渔网放进江里。当天早上6点半,张某强兴味盎然地前来收网时,不料被长沙市农业乡村局渔政执法人员抓个正着。渔政执法人员现场抄获渔具2张,渔获物野杂鱼2.1公斤。

  依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要点水域终年禁渔的布告,从2020年7月1日起该涉案水域终年禁渔。

  长沙市农业乡村局确定,依据《湖南省渔业法令》规则,三层刺网最小网目尺度为8厘米;张某强运用的三层刺网中心网目尺度为2厘米,小于规则的8厘米,归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制止运用小于网目尺度的渔具,是禁用渔具。

  公诉机关以为,被告人张某强在禁渔期、禁渔区内运用禁用的东西捕捉水产品,违法事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应以不合法捕捉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强认罪认罚,能够从宽处理;到案后能照实供述其违法事实,能够从轻处分。

  开福区人民法院以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强犯不合法捕捉水产品罪的事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指控罪名建立,法院依法作出判定,被告人张某强犯不合法捕捉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

  第三百四十条 【不合法捕捉水产品罪】违背维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许运用禁用的东西、办法捕捉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控制或许罚金。

  第三十条 制止运用炸鱼、毒鱼、电鱼等损坏渔业资源的办法来进行捕捉。制止制作、出售、运用禁用的渔具。制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捉。制止运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度的网具进行捕捉。捕捉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允许超出规则的份额。在禁渔区或许禁渔期内制止出售不合法捕捉的渔获物。

  要点维护的渔业资源种类及其可捕捉规范,禁渔区和禁渔期,制止运用或许约束运用的渔具和捕捉办法,最小网目尺度以及其他维护渔业资源的办法,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任部分或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任部分规则。

  第二十二条 首要渔具的网目不小于下列规范:中速网囊网9厘米,三层刺网中心层网衣8厘米,刺网(丝网,不含刁子网)7厘米,流刺网12厘米,稀大网取鱼部分网衣7厘米,卡子钓的卡子长度6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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