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工信部已启动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IP-VPN(含SDWAN)】技术评测
发表时间: 2024-05-30 02:00:48 发布于:官方网站下载app
按照2015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的定义,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IP-VPN)是指经营者利用自有或租用的互联网网络资源,采用TCP/IP协议,为国内用户定制互联网闭合用户群网络的服务。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主要是采用IP隧道等基于TCP/IP的技术组建,并提供一定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专网内可实现加密的透明分组传送。
4、对外资不开放(CEPA协议下或上海自贸区内,外资占比不允许超出50%)。
跨国企业因协同办公、数据交互等自用需求,能够使用以下方式实现跨境联网:跨国企业从境内发起,直接租用3家基础电信企业的国际专线(包括虚拟专网),与企业办公自用网络和设备连接;或跨国企业从境外直接发起或委托境外运营商,向3家基础电信企业租用国际专线(包括虚拟专网),与企业办公自用网络和设备连接。
跨国企业租用国际专线自建自用办公网络时,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含持国内IP-VPN、固定国内数据传送等业务许可的企业)提供系统集成、代维代管等外包服务,但第三方企业不可以从事提供国际专线(包括虚拟专网)的线路资源租售等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为更好地满足当前日渐增长的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需求,促进并带动互联网产业健康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同时做好互联网网络基础资源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于2017年12月发布《关于改进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业务技术评测工作的方案》,于2018年6月将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的技术评测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工作进行脱钩,并将其作为事中事后的主要监管手段。
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工信部决定进一步规范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互联网接入服务(ISP)、国内虚拟专用网(IP-VPN)和内容分发网络(CDN)等业务的技术评测工作,督促各类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类企业在业务上线开展前完成技术评测要求,同时完善评测结果与五家基础运营商资源管理系统的对接,确保接入企业基础资源和信息安全可管可控。
考虑到IDC接入资源和信息安全管理的需要,为确保接入企业具备相应的安全运行能力,需在接入企业业务上线开展之前对申请者进行实质性审查,依托IDC机房设施,开展机房运行安全评测、运营环境技术测试和信息安全等工作,进一步落实业务上线开展条件,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经营环境,确保IDC/ISP/CDN/IP-VPN等互联网网络接入企业按部有关要求具备网站备案、接入资源管理、机房运行安全和信息溯源等安全运营能力。
按照工信部关于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业务上线条件的要求,中国信通院组织搭建统一品牌、统一出口的软硬件技术测试平台,以IDC机房为基础设施,对其上提供的IDC/ISP/CDN/IP-VPN等互联网网络接入业务的技术运营环境进行技术测试,落实IDC/ISP/CDN/IP-VPN等互联网网络接入业务上线开展过程中对申请企业的实质性审查要求。
搭建软硬件技术平台,开发和设计测试模块,对IDC/ISP/CDN/IP-VPN等互联网网络接入企业的接入资源管理系统来进行测试,测试内容有动态记录接入资源的分配、使用、出租、转让等信息,做到接入资源全面可溯源;实时记录接入资源的持有数量及其使用、出租、转让等情况,对接入资源异常使用实行日常发现、分析和处置等。建设IP-VPN(含SDN/NFV/SD-WAN等新技术)业务的评测系统,与接入资源管理系统相衔接,联合基础电信企业完成对IP-VPN业务的数据匹配、流量统计和资源检测等内部功能,建设IP-VPN(含SDN/NFV/SD-WAN等新技术)业务的精准数据分析和业务监管支撑系统,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数据治理工作提供有效支撑 。
中国信通院统一输出企业技术评测报告,同时完成评测结果与五家基础运营商资源管理系统的对接。
IDC/ISP/CDN/IP-VPN业务申请企业,必须拥有相应的业务管理系统,并通过工业与信息化部指定评测机构的技术评测后才可开展业务。
需要进行技术评测的企业包括:新申请IDC/ISP/CDN/IP-VPN许可证的企业;许可证续期或者扩大业务营业范围的企业。
据成都信服嘉科技小编了解,工信部已于2020年9月开始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IP-VPN(含SDWAN)】的技术评测。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