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流域禁渔哪些行为不被允许
发表时间: 2024-03-09 21:56:58 发布于:渔业养殖网
3月1日至6月30日是为期4个月的全省八大流域禁渔期,其中钱塘江、瓯江、椒江流域涉及我市。为什么禁渔?怎么禁?对金华市民生活有何影响?
3月24日,金华日报《市民问政》栏目邀请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崔旭勇、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大队长朱武伟、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港航大队大队长许杭斌、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潘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队一科副科长水元琦做客金报融媒体演播室,一起探讨问题及应对办法。
主持人:我市渔业资源集中在哪些流域,目前有多少渔民、渔船?为何需要实行禁渔?
崔旭勇:我市天然渔业资源大多分布在在衢江、兰江、金华江(婺江)、东阳江、武义江等流域以及一些库、塘。目前,全市有渔民300多人,有捕捞许可证的渔船244艘。禁渔最大的目的是促进水生生物资源恢复,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崔旭勇:从2006年起,全市陆续设立了禁渔区,市本级、兰溪、浦江、东阳、永康、义乌、武义等地都设有常年的禁渔区。婺城区在2018年10月开始设立禁渔区,主要是武义江区域的梅溪、箬阳溪等9条,金华江区域的白沙溪、通园溪、长湖等20条,衢江区域厚大溪、莘畈溪等14条,及社阳溪、银岭溪等。
崔旭勇:往年只有钱塘江流域实行4个月禁渔,今年扩大到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流域。
崔旭勇:《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办法来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办法来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来得到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很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垂钓行为,目前全省还没有出台统一规定。参照长江10年禁捕的政策,一人多竿、一线多钩、多线多钩、射鱼,使用视频装置等各类探鱼设备和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使用含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垂钓的都是被禁止的行为。
朱武伟:一是非法捕捞水产品500公斤以上或价值一万元以上的;非法捕捞具备极其重大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50公斤以上或价值1000元以上的;在禁捕区域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禁用方法捕捞的;在禁捕区域使用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禁用工具捕捞的;如有以上行为,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二是在三大流域等重点水域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刑事责任。三是明知是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犯罪所得水产品而收购、贩卖,价值一万元以上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崔旭勇:一是农业农村部门接到的举报案件较多,如市区2020年举报电鱼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有200余起,2021年有举报180余起,说明群众护渔的积极性很高;二是渔民反映,江溪中的鱼类资源增加不少,收入也有所增加;三是金华生态更美,江鱼多了、鸟也多了,水环境明显改善。
水元琦:对于排档、饭店等餐饮单位,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销售违禁渔获物的,市场监管将及时通知渔业主管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崔旭勇:禁渔期对我市水产品市场影响不大。据统计,全市水产品总产量92692吨,以养殖为主,其中江溪及禁养区水库中的捕捞产量只有8897吨,禁渔江溪中的水产品产量占比更低,不到总产量的5%。目前,我市水产繁育和养殖技术都很成熟,“跑道养鱼”“稻田养鱼”等生态养殖的水产品品质也较高,因此禁渔期基本不影响市民吃鱼。
主持人:记者正常采访发现,一些杂货店仍在销售电鱼设备。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搜索“逆变器”“电捕鱼竿”,仍有商品售卖。针对这一情况,有什么措施?
水元琦:对于渔业主管部门通报的网络经营非法渔具问题,我们将配合做好电商经营主体及电子商务平台对违禁渔具的下架、删除、屏蔽等工作,防止非法渔具流入市场。
朱武伟:主要违法犯罪行为是在禁渔区内电鱼。2021年金华公安机关共侦破涉渔刑事案件82起,其中因为电鱼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占比高达93.9%。这些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大多发生在农村、郊区等偏僻的区域,梅溪、白沙溪、安地水库、九峰水库等上下游区域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发生频率较高。
崔旭勇:禁渔期出现最多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是用地笼网及丝网捕鱼,其次是用电鱼工具违法电鱼,还有多线多钩垂钓、视频垂钓等。
比如,2021年12月1日,兰溪市马涧镇社河电站梅溪流域有四人电鱼,目前公安部门已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部门审核检查起诉。2022年3月16日,市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三部门执法人员突击检查市区小码头渔具市场,当场查获两家销售电鱼工具的商家,现场扣压电鱼工具138件(组),目前农业农村部门已对两个当事人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崔旭勇:农业农村执法部门负责对“三无渔船”进行依法取缔。按照属地原则,需要乡镇(街道)、村(社)做好有关工作,不涉渔的三无船只移交交通运输部门处置。
许杭斌:一是加强航道巡查,对发现占用航道张网捕鱼者及时劝离;二是开展执法整治行动,对不听劝离的进行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要求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崔旭勇:难点是手段欠缺,电鱼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大都发生在深夜或凌晨,地点都比较偏,难以发现;电鱼案件多发,电鱼工具的生产、制造窝点在外省,难以打击,实体店与网络销售环节有待加强深度执法;群众护渔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潘恒:我们得知通过没收渔具等执法措施,震慑力不强。对此,我们设置了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短信提醒;加大饮用水源区的执法力度,做好日常巡查工作;与多部门联动,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开展人防与技防工作,远程喇叭劝导与AI识别系统同时上阵。
朱武伟:市民对禁渔工作还有很多不理解,社会治理要求和群众法治意识还没形成有机统一。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深化部门联动机制、放大宣传效果。
许杭斌:渔民占用航道非法捕鱼很危险,张网易引起渔船和运输船舶碰撞。占航道捕鱼就好比在高速上晒谷物,不仅自身安全难保,也会影响来往货船的航行安全。特别是能见度不高时或晚上,易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有的渔船在航道周边捕鱼,但其所撒的网往往有50~60平方米,货船撞到网上会将渔船掀翻。
主持人:去年金华警方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行为部署开展了“剑锋4号”行动,请介绍一下这一行动。
朱武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侦办涉渔刑事案件82起,采取强制措施134人,案件数及采取强制措施数同比增长30.2%和29.1%,是我市开展禁渔工作以来打击力度最大的一年。
主持人:对于执法难,兰溪推出了渔政高空智能预警系统,这个系统是否会在其他县市推广?
崔旭勇:根据数字化改革的要求,各地正在谋划推广渔政数字化监管能力提升工作。兰溪市预警系统正在迭代升级,并新增渔船GPS定位功能,预警系统安装至今还未曾发现违规捕捞案件。金东区借鉴兰溪模式正谋划全域渔政数字化系统建设,待两地试点成熟后再做全面推广。
朱武伟:兰溪水系发达,1988年组建了水上派出所,公安机关在增强执法力量同时,也在积极推动“汗水警务”向“智慧警务”转变,通过数字化监管,提高了发现违法线索的能力,也提升了执法效率,形成前后方一体化作战的新模式,为快速高效处置警情提供了科技支撑。
崔旭勇、潘恒: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年年都会在重要河段组织增殖放流,养护水生资源。
2021年全市增殖放流投放16387.77万尾蟹、鳙、鲢、草鱼、青鱼、黄尾鲴、马口鱼、光唇鱼(夏花)等鱼苗,这将有效改善江河水质,丰富渔业资源,也能大大的提升渔民经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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