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好淮河禁渔“持久战”的思考

发表时间: 2024-06-10 22:31:20 发布于:渔业捕捞网

  蚌埠市淮上区位于淮河北岸,辖区内淮河干流长约35.5千米。作为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21年1月1日起,淮河干流十年“禁渔令”正式生效。淮上区作为淮河禁渔的主战场,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公安机关的热情参加下,该区已完成了建档立卡、渔船回收、网具销毁、养老、医保、低保等一系列工作。但淮河禁渔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还有许多工作需要持续推进,才能确保淮河禁渔管得住、见成效。

  一是渔民转产就业压力较大。上岸渔民总体年龄偏大,常年以捕鱼为生,受教育程度较低,除了捕鱼之外,有些人无另外的特长。淮河禁捕退捕后,上岸渔民虽然全部纳入了社保体系,但他们在转产就业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渔民们上岸后如何安居乐业、发家致富的压力较大。

  二是执法监管力量分散。淮上区淮河干流岸线长、水面大,在全面禁渔工作中存在着渔政、公安、市场监管、乡镇等部门各自为战现象,没有完全拧成一股绳。随着禁渔工作的深入推进,淮河干流渔业资源将逐步恢复,受利益驱使,少数不法分子铤而走险,非法捕捞现象会持续不断的增加。2020年,仅淮上公安分局所办理的淮河非法捕捞案件中,就有两起被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目前,淮河禁渔执法监管力量难以做到快速反应。

  三是巡防手段不适应工作需要。淮河干流非法捕捞群体构成较为复杂,机动性、分散性较强,采用电鱼、毒鱼、非法网具捕鱼等多种手段作案,而且随着季节的变化,作案时间、地点不定,常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与执法人员玩“捉迷藏”,单靠传统的巡水面、收渔网等执法手段,没办法实现全面禁渔工作需要。

  四是相关配套措施要进一步完善。淮河禁渔工作需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最终要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实现终端禁食,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销售链条。同时,还要满足人民群众对淡水美味的向往,通过各种方法为人民群众提供数量充足、味美价廉的淡水产品,替代大家对淮河水产品的需求。

  一要积极开展转产就业帮扶。在扎实完成前期禁渔工作的同时,对上岸渔民的转产就业要因地制宜采取帮扶办法,通过资金补助、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创业支持、社会保障等方式,做到应扶尽扶、能保应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确保渔民们退得出、稳得住、能工作、可致富。

  二要织密执法监管网络。建立渔政执法与公安、海事、市场监管、乡镇等单位联席制度,充分发挥区县联动、部门协同的优势,形成“上下游+左右岸”的合作模式,织密“水上打、陆上管、市场查”的执法网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涉渔违法犯罪行为,彻底斩断非法渔获物销售渠道。

  三要打造立体化防控体系。配强渔政执法队伍,渔政与公安、海事、市场监管、乡镇等加强联动,加快形成“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水面+陆地+空中”相呼应的巡查机制。为执法巡逻队伍配置无人机,在蚌埠闸等重点河段增设电子围栏,在跨河大桥、临河高层建筑上安装高空瞭望探头等多维感知设备,实行7x24小时不间断巡逻,打造水面、岸上、空中立体化巡防体系,提升淮河禁渔防控能力。

  四要加强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十年禁渔是淮河大保护的基础性工程,配套措施一定应及时跟进,要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食”的氛围,形成“河长管全局、部门共发力、执法出重拳、群众齐参与”的局面。与此同时,可以尝试重点水域渔业与旅游业相结合、探索“放流、管护、文旅”一体化模式。全区淡水养殖业要充分的发挥产业优势,进一步调整结构、提质增效,弥补淮河禁渔后留下的市场缺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淡水产品,让群众的“菜篮子”里淡水产品的质量更有保障,对淡水美味的需求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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