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禁捕期还有“太湖小杂鱼”“太湖野生大黑鱼”?严查!

发表时间: 2024-05-30 01:59:24 发布于:新闻中心

  “太湖小杂鱼”“太湖野生大黑鱼”“太湖莼菜银鱼”太湖水域十年禁捕期间,饭馆点菜单上竟呈现琳琅满目的太湖野生水产,终究是否事实呢?

  为贯彻落实《吴中区长江流域太湖水域十年禁渔稳固提高商场清查专项举动计划》,继续推动太湖禁捕各项管控作业,冲击消费诈骗、虚伪广告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这两天,记者跟从苏州市吴中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展开太湖禁捕专项整治作业。

  坐落旺山景区的某农家乐,在明知太湖十年禁捕的情况下,为招引顾客消费,故意在点菜单上运用“太湖”“野生”字样作为菜名。经溯源,该农家乐制造菜肴运用的杂鱼、黑鱼、莼菜、银鱼均从南环桥批发商业商场购进,归于人工饲养水产品,并非太湖捕捉渔获物。

  在另一家饭馆,执法人员发现店招广告牌上有“太湖鱼锅”等广告宣传内容,而店内制造鱼锅运用的草鱼和花鲢均产自射阳,不归于太湖捕捉渔获物,该饭馆发布的广告归于虚伪广告。为该饭馆制造广告牌的广告经营部在应知太湖禁捕方针的情况下仍为其规划、制造含有虚伪内容的广告,相同构成违法。

  现在,三起案子均已办结,三个当事人已认识到过错并完结整改,自觉接受了行政处罚。

  接下来,各级商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聚集农贸商场、餐饮单位、网络站点渠道等要点场所,继续强化展开长江流域、太湖水域禁捕作业,严厉冲击以“野生江鲜”“太湖野生”等作为噱头,诈骗、误导顾客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一步稳固前期作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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