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涉案金额超百万 不合法捕捉鳗鱼苗 上海警方全链条成功炸毁

发表时间: 2024-08-10 16:21:53 发布于:官网app下载入口

  我国刑法规则,违背维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许运用禁用的东西、办法捕捉水产品,构成不合法捕捉水产品罪。鳗鱼苗因其贵重的价格,素有水中软黄金之称,为了寻求高额的利益,年年都会有人逼上梁山,不合法捕捉鳗鱼苗,破坏生态环境。近来,上海金山警方就全链条炸毁了一个集不合法捕捉、中心商贩及结尾收买鳗鱼苗的违法团伙,捕获26名嫌疑犯,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连日来,上海金山警方在工作中发现,龙泉港邻近存在不合法捕捉鳗鱼苗的违法行为。

  “一般都是在龙泉港出海闸出海口,还有外海堤的当地,开着这种简易的捕捉船到地址后通过架网捕捉、打桩捕捉、拖网捕捉等办法不合法捕捉鳗鱼苗。”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经侦支队民警唐茂鑫告知记者。

  摸清规则后,5月11日至21日期间,通过布置,警方集结警力,先后于上海市金山区及外省对张某等22名不合法捕捉嫌疑人施行抓捕。

  现场,警方抄获捕捉的鳗鱼苗2000多尾,涉案渔具40余件,三无船舶12艘。经审问,张某等人告知,其每次捕捉到鳗鱼苗后,都会以每尾10元左右的价格,销售给上家戴某等人,依据头绪,警方又很快对中心商戴某等4人施行抓捕。

  到案发,嫌疑犯张某等人共不合法捕捉野生鳗鱼苗10余万尾,涉案金额超越100万元。现在,嫌疑犯张某等26人因涉嫌不合法捕捉水产品罪及涉嫌粉饰、隐秘违法所开罪分别被公安机关依法采纳刑事强制措施,案子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总台记者 徐鸣佳)

  我国刑法规则,违背维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许运用禁用的东西、办法捕捉水产品,构成不合法捕捉水产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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