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办法》解读

发表时间: 2024-11-24 20:37:06 发布于:官网app下载入口

  近日,省人民政府以粤府令第292号颁布《广东省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将自2022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现对该《办法》解读如下。

  渔业捕捞许可是渔业行政主任部门依据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渔业捕捞活动的行政管理活动,目的是控制捕捞强度,规范捕捞活动,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是我国渔业管理的基本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均明确规定,依法取得渔业捕捞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渔业捕捞活动。2020年7月8日,农业农村部修订了《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规定海洋捕捞渔船实行分类分级分区管理,对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海洋捕捞渔船及申请捕捞许可证的条件进行了修改,将部分审批权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并要求各省对本辖区内捕捞辅助船、内陆捕捞渔船、休闲渔船等渔业船舶的捕捞许可管理制度作出具体规定。

  我省原《广东省渔业捕捞许可证管理办法》制定于1992年,最近一次修订距今约有20年。大部分内容已经滞后于时代,在管理主体、审批程序、许可条件等诸多方面亟需修订。为了与新《规定》保持衔接,贯彻落实粤府令第248号有关渔船管理领域简政放权的有关法律法规,为各级渔业行政主任部门依法开展相关管理提供有效依据,一定要通过废旧立新的方式对我省渔业捕捞许可制度予以全面完善。

  本《办法》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指示精神,实行严格的捕捞投入控制,强化渔业资源合理规划利用,保障渔民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渔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四是坚持务实管用,着眼解决我省渔业管理中的明显问题和相关历史遗留问题,提升操作性,保持前瞻性,满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捕捞许可管理需要。

  《办法》适用于除远洋渔船、港澳流动渔船外的在我省登记的渔业船舶,分为总则、船网工具指标、渔业捕捞许可证、法律责任和附则等五章,最重要的包含以下内容。

  《办法》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8号)将省管权限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审批权及国内海洋大型拖网、围网船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核发权委托沿海地级市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下放审批权,规定除国家明确要求由省渔业行政主任部门审批的事项外,地级以上市渔业行政主任部门统一负责审批国内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并核发除海洋大型拖网、围网渔船作业外的国内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以及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捕捞辅助船许可证、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

  一是除国内大中型海洋捕捞渔船和国内海洋小型捕捞渔船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按《规定》要求管理外,规定内陆捕捞渔船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和分配方案由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任部门拟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捕捞辅助船和休闲渔船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是规定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与海洋小型捕捞渔船、捕捞渔船与捕捞辅助船、海洋捕捞渔船与内陆捕捞渔船之间的船网工具指标均不得互换。

  二是明确了各类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有效期。其中,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和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捕捞辅助船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任部门批准发放的专项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有效期按照申请作业的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1年。

  关于休闲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一是规定捕捞渔船或者休闲渔船被淘汰或者灭失的,原渔船所有人可以在原渔船数量范围内申请船网工具指标制造休闲渔船。二是规定捕捞渔船可根据有关技术规范更新改造为休闲渔船。三是规定捕捞渔船被淘汰或者灭失后制造休闲渔船或者将捕捞渔船更新改造为休闲渔船,不增加主机功率的,原捕捞渔船船网工具指标予以保留,休闲渔船所有人能申请恢复原捕捞渔船船网工具指标,重新从事捕捞生产;增加主机功率的,原捕捞渔船船网工具指标则予以收回。

  关于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一是规定申请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应当提供申请书、休闲渔船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渔船检验证书、渔船国籍证书和渔船所有权登记证书,以及渔具和捕捞方法符合渔具准用目录和技术标准的说明。二是规定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三是规定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应载明休闲渔船作业类型、作业水域、作业时间、航线和停泊点等事项,且作业方式仅限于钓具。

  《办法》为强化审批后监管,专设法律责任一章,严厉打击非法修造涉渔船舶以及非法取得有关许可文书的行为。

  一是规定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买卖或者以别的形式转让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二是规定未依法取得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或者未按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核定的内容委托制造、更新改造渔船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三是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渔业捕捞许可证的,应撤销相关行政许可,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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